台湾在电子和先进制造领域位居世界前列,也是许多品牌的重要市场。台湾拥有独立于中国内地和香港的知识产权制度,因此须专门在台湾申请注册。
一、商标
- 主管机构:台湾智慧财产局(TIPO)。
- 只能直接申请:台湾不在马德里体系之内,须直接在台湾提出申请。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申请人可在首次申请后六个月内主张优先权。
- 当地代理人:在台湾没有住所或营业所的申请人,须委托当地代理人。
- 程序:注册前进行实质审查。注册公告后,第三方可在三个月内提出异议。
- 保护期:自注册之日起10年,可每次延展10年。
- 中文商标:台湾使用繁体字,为中国内地设计的中文品牌名称可能需要另备繁体版本。
二、专利
- 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须经实质审查,并应在申请后三年内请求审查。
- 新型专利:自申请日起10年,经形式审查后授予。
- 设计专利:自申请日起15年。
台湾并非《专利合作条约》(PCT)成员,因此无法通过PCT进入国家阶段。外国申请人应以其在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或互惠国家的首次申请为基础,在优先权期间内直接向台湾提出申请:发明和新型为12个月,设计为六个月。
三、实用建议
- 从一开始就将台湾纳入申请计划,因为无法通过PCT延长优先权期限。
- 及早准备繁体中文译本。
- 台湾设有专门审理知识产权纠纷的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
- 留意延展和年费缴纳期限。
本文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NET CRAMAN的立场。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相关规定和费用可能变化,采取行动前请寻求具体的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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