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中国生产、采购或销售的企业而言,在中国注册知识产权是最重要的前期工作之一。中国实行申请在先原则,权利一般归属于最先提出申请的人,而不是在境外最先使用品牌的人。本文介绍基本要点。
一、商标
- 主管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
- 申请途径:国内申请,或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中国。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申请人,提交国内申请须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 类别与类似群:中国在尼斯分类基础上细分类似群,保护范围按类似群判断,因此申请时应涵盖所有相关商品和服务,包括生产加工环节。
- 中文商标:消费者和经销商终究会为品牌起一个中文名称,建议主动选定并注册。
- 程序与保护期:审查、初步审定公告及三个月异议期。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核准注册之日起10年,可续展。
二、专利
- 发明专利:须经实质审查,保护期自申请日起20年。自2021年起,在审查存在不合理延迟的特定情形及部分药品专利中,可给予期限补偿。
-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产品的形状或构造,无须实质审查即可授权,保护期10年。授权较快,在中国应用广泛。
- 外观设计专利:自2021年6月起,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15年。
外国申请人可通过PCT途径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一般为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或依据《巴黎公约》要求优先权直接提出申请。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向外国申请专利前须先通过保密审查。
三、实用建议
- 在与生产商或经销商接洽之前就完成注册,而不是事后补救。第三方抢注是众所周知的风险。
- 善用合同:与供应商签订适用中国法律、可在中国执行的保密、不使用及不规避协议。
- 向中国海关办理知识产权备案,以便海关在口岸查扣侵权货物。
- 注意香港、澳门和台湾各有独立的制度,须分别申请。
本文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NET CRAMAN的立场。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相关规定和费用可能变化,采取行动前请寻求具体的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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